|
河南睢县:尤吉屯镇鑫隆食品厂,疑似将未经处理的污水暗道排放,谁来监管?近段时间以来,不断接到河南睢县尤吉屯乡村民来电称,位于该乡政府西边路北的鑫隆食品厂,疑似长时间未启用污水处理设备,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放到该厂西侧的河道里。污染了附近的水资源,多次反映无果。
12月13日下午,来到该厂周边了解情况,通过暗访在该厂西侧的河道里看到一个暗道正在往河里排放污水,距离鑫隆屠宰场仅仅不足50米距离,而周边也没有工厂或其他企业。该暗道排出的污水疑似是从鑫隆屠宰场排放出来的。究竟该暗道排放出的污水是不是来自鑫隆厂,还需要主管部门进行调查落实!
据路过的一位村民透露,该厂是家族式的企业,在虞城谷熟镇和睢县西边还有其他屠宰厂。这个厂里面的污水处理设备基本都不使用,而是直接往外排放未处理的污水,已经严重污染了地下水资源,长此以往,周边村民意见很大,也曾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也曾给乡政府反映过,似乎没有任何效果,污染问题丝毫都未得到有效遏制。这个屠宰厂这样肆无忌惮的违法排污,难道一点都不敬畏环保法吗? 本网认为,如果该暗道排放的污水不适鑫隆厂排出的,就应该落实一下,还鑫隆厂一个“清白”,此外还质疑?该厂未启用污水处理设备,这些产生的污水都去哪儿了?让人费解!具体情况,还需要乡政府和生态环境部门进行落实,是群众反映问题有误,还是暗道排污确实存在!
因此质疑?食品安全谁来负责?乡政府和县环保局为何熟视无睹?究竟是什么原因让这样生产和环保不达标的屠宰厂在睢县长期存在呢?
在污染环境条件下屠宰的生猪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法吗?不知这样的猪肉流入市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责任又有谁来承担? 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五项:需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 农业部长期以来开展的有关整治活动,就是为了规范屠宰生产、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规范生猪屠宰行业秩序,其次就是紧盯重点监管目标,加强小型生猪屠宰场点监管。 国家为打造蓝天工程,全国各地取缔了不少不达标的污染企业,因环保攻坚不力问题,也约谈、处理了不少干部。 但这为何丝毫不能引起尤吉屯乡政府和该县环保部门的重视。这样的屠宰厂不但污染了当地的环境,还让消费者的餐桌上遗留着巨大的安全隐患。很多村民表示,为此很是担忧,也很无奈。 综上,希望乡政府分管生态环境的副职领导和大气办主任能重视并安排落实一下,依法责令其停业整改并做出处罚! 对此事的进展,本网会继续关注!
上一页解决社会生活噪声突出问题 解读噪声污染防治法
下一篇:暂无
|